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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酒遭拒谎称钱包被偷敲诈引来民警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0年03月11日01:58  海峡都市报

  N本报记者 彭建文

  实习生 马思明

  时间:昨日上午10时许

  地点:丰泽城东霞美社区

  辖区:丰泽城东派出所

  小彭在城东霞美社区开了一家食杂店。昨日上午10时许,一名个高1.85米左右的陌生男子,带着一盒茅台酒走进店内,自称要卖给他,小彭没要。5分钟后,该男子又空手走回来,说自己的钱包不见了,包里有300多元现金,“肯定是在店里被偷的”,要小彭还给他,赔偿也行。

  “没人偷你的钱包。”小彭回应该男子,还把邻店的店主阿扣(化名)叫来做证,因为男子刚才卖酒时,阿扣也在他店里。阿扣再三解释,男子入店时,根本就没人偷他的东西,也没丢下什么。

  “你们俩就别唱戏了,钱包还不起,就必须赔给我,若3小时内不给答复,你们就没好日子过。”男子语出威胁,同时撩起上衣,只见在他的腰带里,插着一把水果刀。接着,他又用衣服盖上了刀。小彭、阿扣见状,骤然紧张起来。

  “他到底是干什么的啊?”小彭心里直犯嘀咕,一时间,他和阿扣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。想着想着,小彭突然打了个激灵,“那你报警吧,让警察来查,你总该放心了吧?”

  “我从来不报警,我的事情,一贯自己处理。”男子撂下一句话,说得比刚才更狠。听后,小彭觉得,对方是“借口丢掉钱包,露刀敲诈”,即使没有拿刀威胁,也算是“冷暴力”。于是,小彭装作去上厕所,偷偷报了警。

  经查,“露刀”男子姓陈,41岁,贵州人。刚开始,他在民警面前一再声称,钱包是真的被偷了。最后,经不住民警询问,他才说出了实话,“没钱坐车回老家,想从别人那里弄点路费,而水果刀只是用来防身的”。

  那么,陈某到底有没涉嫌持刀敲诈他人呢?昨日,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律师涂宗全认为,从整个过程来说,陈某入店滋事的目的性强,涉嫌敲诈的可能性极大,而持刀敲诈尚不够明确。

  目前,城东派出所仍在调查此案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,此案极可能是街头“丢钱包”骗局的升级版,市民一旦遇上类似的事情,请在第一时间报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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